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院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97号)文件精神,6月14日,学院副院长张伟飚、姚莉带队,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长安消防站指导人员开展学院实验室安全现场督查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指出,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人和实验人员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纵到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检查组深入学院创意工坊、公共基础实验实训中心、金融实训中心等多个实验(实训)中心,详细了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了实验室的消防设施、应急通道、仪器设备以及实验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等项目。
此次全面细致的检查,不仅排查了实验室潜在的安全隐患,也促进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部将进一步贯彻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把实验室安全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学习和工作安全。(文/摄:赵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