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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书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19-12-26 10:02:46    来源:       阅读:

图书馆书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图书馆书吧消防安全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书吧经营者应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东方学院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书吧经营者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和消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增强防火、救火能力。

(二)书吧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控制电源地点等,非火警不得擅自使用消防设备。

(三)严禁使用明火或乱拉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书吧;严禁在书吧内吸烟。

(五)认真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六)保证室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有切实可行的应急疏散预案。

(七)安全用电用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八)发生火警,应迅速组织扑救,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学院安全保卫部报警,报警电话119,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安全保卫部、图书馆等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图书馆

0一七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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