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书吧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图书馆书吧的食品安全,书吧经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书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认真履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对购入食品,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严格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质量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
(三)认真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定期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认真履行库房管理制度。食品仓库需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务必做好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等工作。
(五)做好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的维护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并保持清洁。
(六)加强餐饮器具的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合格率100%。
(七)认真执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制度。着装统一、整洁,保持个人卫生。
(八)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书吧经营者应积极迅速上报并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迟报、瞒报。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图书馆
二0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