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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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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2023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07 08:37:53    来源: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有的放矢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力守护学生生命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学院2023年秋季开学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扛起安全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稳定安全工作的形势和做好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校园安全的高度警觉和防范自觉,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分析研判秋季开学前后的安全工作形势,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安排,积极防范,妥善处置可能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各类问题隐患,全面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狠抓重点,切实强化重点工作落实

(一)提前做好返校安全提示。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微信群、QQ群、短信等对师生返校前防溺水、防火灾、防侵害、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师生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平安返校。

(二)上好安全第一课。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多形式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作为秋季开学第一课抓实抓好。要紧紧围绕消防、交通、防震、防溺水、饮食卫生、行为养成、防诈骗、心理健康等主题,结合各时间节点,探索形成符合学院师生实际的安全教育内容,加强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传授,切实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先排查、后开学”要求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防溺水、消防、食品、校车、防汛、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领域,以及宿舍、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校内经营性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重要场所进行全面排查,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开学后,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建立台账,避免因矛盾纠纷问题引发安全事故。

(四)开展学生心理状况摸排。各二级学院要在师生返校前及学生返校后一周内,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干部、网格员的作用,以班级为网格针对班级学生在矛盾纠纷、家庭关系、情绪变化、社会关系、涉网行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深入摸排,对摸排出的“特殊群体”学生,要建立好档案台账,及时开展心理疏导。

(五)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各二级学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保障学生生命安全作为重中之重,盯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好预防学生溺水防范宣传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请各部门、各单位综治联络员汇总各自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3年9月15日前上交学院安全保卫部,联系人:白璐,电话:0573-87571156。



安全保卫部

2023年9月7日


  关于开学报到日学院交通安排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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