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校园文明平安,规范校内交通行为,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9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违规行为 |
时 间 |
赵丹 |
会计学院 |
浙A25F6C |
超速行驶,50km/h |
2020/09/28 |
张琼妮 |
信息学院 |
浙J3L1F3 |
超速行驶,58km/h |
2020/09/25 |
陈伟平 |
创业学院合作人员 |
浙F230D2 |
逆向行驶 |
2020/09/02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