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学院师生非法集资风险,杜绝风险的发生,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各分院、各部门要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尤其是要加强当前热点风险的提示,介绍非法集资的危害和识别方法,培养广大师生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二、认真排查非法集资情况。各分院、各部门请于5月25日前认真开展师生非法集资排查工作,并将排查结果和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交至安全保卫部。联系人:孙红云,电话;9211160。
安全保卫部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