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高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杜绝重大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浙教办函〔2019〕158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学院“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分院、各部门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重大事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时刻紧绷消防安全这根弦。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压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消防安全事故处理和风险化险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并及时准确上报。
三、强化消防安全教育与演练,提高防范消防安全风险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普及,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全面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特别是学院实验室、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要专项排查;学院餐厅、学生宿舍、教学楼、图书馆等火灾事故多发部位,要重点加强防范;对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要集中整改,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安全保卫部。联系人:张旭群,电话9211160。
安全保卫部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