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电动车违规行为整治规定
全体师生:
为了保障学院的正常秩序,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对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规定:
1.驾驶电动车不得违规载人;
2.驾驶电动车时未戴安全头盔;
3.不按规定行驶与停放。
11月7日起,校内安全纠察将对以上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第一次查获的记录在案,并予以警告;对第二次查获的进行网上通报批评;对第三次查获的吊销校内号牌。
校内安全纠察将对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定期不定期整治,电动车驾驶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遵守电动车行车规定。
安全保卫部
院团委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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