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学院通知,我院4月4日~6日清明节放假3天。为确保全院师生过一个安全的“清明”小长假,现将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分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工作,检查并堵塞每个工作环节上可能出现的漏洞,消除隐患,落实楼宇值班制度,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
二、针对“清明”节期间,交通集中、道路繁忙的特点,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且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学生回家期间,应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运营的车辆。
三、把春季防火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要求各部门的师生员工在“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烧香点烛、焚烧纸钱等民俗活动中,听从属地管理,要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恶性火灾发生。
四、各部门组织的踏青活动时要将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万一发生纠纷,要冷静依法处理,千万不能冲动;学生集体组织外出,要严格审批手续,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五、放假期间各部门值班人员发现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7571110
安全保卫部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