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自11月1日至11月20日期间,我院共监测到机动车超速告警信息839条(行驶速度超过40km/h)。经核实,这些违规超速车辆中属于校内职工及校内工作用车的有169辆,警告信息有377条。其中有5辆超速在10次以上,最高车速为60km/h。这种超速行为已违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并严重影响校园交通安全。
为了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对这些违规超速车辆,将以短信的形式予以通知到车辆使用人。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校内违规超速行驶管理,定期将违规的车辆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对有3次以上超速行驶记录的外来车辆则予以暂时不准进入校园的处理。
请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
特此告知。
安全保卫部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