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部长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机动车校内 违规行为的安全提醒
时间:2017-12-21 14:57:06    来源:安保部/人武部       阅读:

各位师生:

为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11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部    门

车  号

违规行为

时  间

沈超

创业学院工程建设人员

浙F3621P

超速行驶,52km/h

2017/11/11

沈超

创业学院工程建设人员

浙F3621P

超速行驶,53km/h

2017/11/06

韩丽亚

工商管理分院

浙AC85A9

超速行驶,51km/h

2017/11/08

张强

公共事务部医务室

浙A5893Y

逆向行驶

2017/11/16

代献飞

公共事务部饮食服务中心档口

浙FQ795B

逆向行驶

2017/11/15

沈怡

公共事务部物业中心收发室

浙F059KJ

超速行驶,62km/h

2017/11/03

龚宏斌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A9946P

超速行驶,56km/h

2017/11/14

余雯哲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A9193Q

超速行驶,59km/h

2017/11/22

胡叶帅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BUJ565

超速行驶,52km/h

2017/11/19

章璐璐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浙FH110L

超速行驶,51km/h

2017/11/02

舒旭龙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浙G3U917

超速行驶,51km/h

2017/11/28

罗永强

长安镇工作人员

浙AQC159

超速行驶,50km/h

2017/11/30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7年12月5日

 

  关于做好元旦放假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安保部 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