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院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落实《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规定,3月16日我院开展了电动车校内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重点围绕驾驶电动车时违规载人、驾驶电动车时未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超速、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等校内违规行为。为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有效,安全保卫部加大管理力度,分组安排安保人员在学院门岗及主要路段进行巡查,对违规的师生进行现场劝告和引导,并安排违规师生抄写学院交通规章制度、观看时长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视频。
此次电动车校内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增强了师生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全面提升了我院交通安全工作水平。许多违规的师生在学习完一些典型的交通事故案例后表示,每一次事故都是深刻的教训,安全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今后一定注意交通安全,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对别人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