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下午,我院在行政楼A216召开安全稳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修改稿研讨会。党院办、组织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公共事务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分院党总支书记参会。王记清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上,王记清副院长说明了本次规章制度修改的依据:一是根据学院规章制度“废、改、立”梳理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坚持实效、务实的原则;三是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修改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现修改的《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安全管理规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治安安全管理规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个规章制度是在经历了多次调研和讨论后形成的初稿。与会人员在认真阅读修改的规章制度初稿后,从各自职能的角度,进行了思考和讨论,提出了许多具有实际意义的建议,并再次整合形成修改意见。
讨论结束后,王记清副院长对学院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管理部门提出了进一步修订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稳定管理细则的要求。他强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新修订的学院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依据下开始着手对重点要害部位相关的管理细则进行严谨的修订,使学院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和系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