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分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维稳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教宣[2009]10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我院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1.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法制浙江”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组织深化“平安校园”考核工作为抓手,以完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与学院育人工作融为一体,与学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全面落实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各项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切实增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2005年,根据省委建设“平安浙江”的重大战略决策,我院配合学校本部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五年来,学院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不断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创建和完善“平安校园”工作体系,大力加强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问题与隐患,切实提高预防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努力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建的工作合力,维护了学院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师生的安全感有了明显增强,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环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目前我国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错综复杂的时期,特别是受国际国内各种因素的影响,保持校园和谐稳定的压力明显增大:各种文化思潮对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影响日益明显,教育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学院有些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队伍建设不适应、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学院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狠抓落实,在新的起点上,同心协力把学院“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3.充分认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目的,在于全院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明显提升、校园文化生活更加活跃、校园文明水平显著提高、学院育人环境不断改善。构建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和谐校园,对于推进学院的建设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学院发展规划这个总目标,针对学院平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挑战,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为目标,求真务实,创新“深化”机制,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二、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建设工作水平
4.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是学院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与学院的育人工作融为一体,与学院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疏导的方针,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师生的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以及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保障。
5.不断完善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各分院、各部门要在对前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完善本分院、本部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进一步发挥综治领导小组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防控体系,完善工作预警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校园安全稳定隐患定期排查化解机制和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完成学业有难度、有心理障碍、行为自律较差等重点学生群体的帮扶体系。各职能部门和分院要按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着力提高校园各种矛盾的协处化解能力。坚持疏导方针,认真做好师生的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以及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提供有效保障。加强对校园论坛、讲座、研讨会和学生举办的报纸、刊物、社团的管理和引导,把握课堂教学的正确导向。坚持院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辅导员入驻公寓制度,随时掌握校园动态,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隐患。
7.着力解决学院周边突出的治安问题。要适时分析学院周边治安形势,认真排查学院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反复就反复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定期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周边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教书育人环境。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属地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建设、城管、新闻出版、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合力。
三、认真做好迎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的考评复查工作
8.学院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以书面材料汇报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分院、各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综合得分达到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60—89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或当年发生“一票否决制”内容事件的,为不合格。
9.定期报送相关材料。书面材料考核以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情况、月度工作重点落实情况、学生思想动态研判情况等材料为依据。学院各责任牵头部门要将以下材料定期报送院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每年9月底前报送《部门校园安全稳定月度工作重点》,由安全保卫部负责汇总;(2)每年3月底和10月底前报送《本院学生思想动态研判报告》,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汇总;(3)每年4月底和11月底前报送《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报告》,安全保卫部负责汇总;(4)每年12月底前报送各分院、各部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小结,由综治办汇总后报党院办。
10.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分院、各部门发生下列五种情况之一的,当年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凡发生杀人、抢劫、强奸、放火、爆炸和系列入室盗窃等重大、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由于制度不全、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等工作疏漏引发50人以上集体中毒,以及校舍坍塌、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20人以上群殴、集体上访,50人以上罢课、非法游行、非法集会等群体性事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失控肇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在校师生发生因责任事故引发的非正常死亡的。
四、切实加强对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领导
11.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各分院、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并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相关责任人员的情况汇报,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深入班级、寝室,走近师生,加强调查研究,指导推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分院、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本分院、本部门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要齐抓共管。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发生严重影响学院安全稳定事件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2.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要充分发挥辅导员、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网络管理员和学生宿舍管理员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中的作用,重视发挥学生骨干的独特作用,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中的非正常事件。要加强安全保卫队伍建设,配齐相关工作人员。按“四个统一”的要求,规范保安队伍建设;要充分考虑安全保卫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关心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要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纳入学院各级干部培训内容,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每一名教师都成为“平安校园”建设的组织者和参与者。
13.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各分院、各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工作统筹,相互协调配合,落实好各自的职责,特别要建立健全对影响学生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发现、解决机制,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检查、督促,在接到交办、举报或发现可能影响学院安全稳定的问题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要建立健全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处理涉及学院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
14.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学院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学院综治办要把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管理相对较弱的部门实行重点帮扶,对存在重大问题和隐患的要及时通报,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分解表
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责任分解表
一、组织领导体系(10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安 全 稳 定 工 作 目 标 责 任 制 80分 |
10 |
建立健全学院“平安校园”建设组织领导机制 |
学院建立“平安校园”建设领导机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得10分,有一项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
党院办 |
10 |
年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
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计划针对性、操作性强,责任落实,有总结得10分。目标、计划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扣5分;责任不落实扣5分。 |
安全保卫部 |
25 |
制定校园安全稳定月度工作重点,完成校园安全稳定月度重点工作 |
制定工作重点并发文实施,工作有部署、有检查,责任落实,建立工作档案得25分,未达到要求扣5-25分。 |
安全保卫部 |
15 |
学院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分工负责隐患排查化解;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 |
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有记录),每一项安全稳定隐患的化解都有一名校领导牵头负责得10分。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到校领导24小时驻校值班得5分。未达到要求扣5-15分。 |
党院办 |
20 |
层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学院对二级学院(系)、有关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制度 |
学院每年制定考核指标体系,第一责任人与二级学院、有关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得10分。坚持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得10分。未达到要求扣5-15分。 |
*安全保卫部 人力资源部 |
安全保卫机构建设 20分 |
20 |
加强安全保卫机构建设 |
保卫机构单独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得20分,未单独设保卫机构扣10分;人员配备不合理扣10分;无保卫机构扣20分。 |
人力资源部 |
二、校园防控体系(23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校 园 安 全 工 作 制 度 建 设 及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125 分 |
60 |
治安制度及管理 |
1.门卫、巡逻、实验室、危险品储藏管理、重点部位、场所、学生生活区安全保卫制度齐全得15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扣完15分为止。 2.校门、重点部位值班和巡逻正常,每天校园治安情况台帐齐全得2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扣完25分止。 3.建立与公安配合的联防机制,及时妥善处置校园治安事件得10分。未建立或未妥善及时处置,不得分。 4.有学院出租房屋管理制度、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管理规范、措施落实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扣完5分为止。 5.无违规、违法设置的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得5分。发现一处,不得分。 |
*安全保卫部 公共事务部 |
25 |
消防制度及管理 |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齐全,教学区、图书馆、学生公寓和重点部位(实验室、锅炉房、油库、高配房、食堂等)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齐全得10分。制度不全扣5分;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识不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发现一处扣5分,可扣25分。 2.学生及有关人员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得5分。抽查发现不会使用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校园、食堂和学生公寓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得10分。发现一次违规扣2分,可扣25分。 |
*安全保卫部 公共事务部 图书馆 教育技术中心 |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校 园 安 全 工 作 制 度 建 设 及 日 常 管 理 工 作 125 分 |
25 |
交通安全制度及管理 |
1.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得5分,校园交通标识齐全得5分。制度不全扣5分。标识不齐酌情扣分,扣完5分为止。 2.管理规范、没有发现交通违章情况得10分。发现一处一般交通违章现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一年内校园内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扣15分。 3.校园内建筑工地实施封闭管理,进出道路有明显的标识,工程车分时段进入校园得5分。未达到要求,扣10分。 |
安全保卫部 |
15 |
卫生防疫制度及管理 |
建立健全校园环境、食堂卫生制度(包括卫生保洁制度、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堂采购制度)、疫病防治制度,得5分。 校园整洁;道路干净、通畅;楼道无堆积物,公共卫生设施配套完好得5分。校园内饮食供应点符合卫生防疫标准得5分。 制度不健全、校园公共卫生状况不达标的酌情扣分,扣完15分为止。 |
公共事务部 |
学 院 教 学、 科 研 安 全 管 理 20分 |
20 |
教学、科研活动安全制度及管理 |
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安全制度齐全得10分;管理规范,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没有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得10分。制度不全或针对性不强,教学、实验等场所安全设施不齐全或有安全隐患酌情扣分,扣完10分为止。外来非学历培训班由各主办分院、部门负总责。 |
*教务管理部 教育技术中心 各分院 |
学 生 安 全 教 育 和 管 理 60分
|
20 |
学生公寓管理 |
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得10分。公寓各项管理规范、有序得5分。各类事端处理及时、得当得5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扣完20分为止。 |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15 |
安全和法制教育 |
在新生始业教育、就业教育以及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前,有针对性开展安全法制和校纪教育得15分。每有一项未开展扣5分,针对性不强酌情扣分,扣完15分为止。 |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15 |
心理健康教育 |
开设相关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制度的得15分。各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15分为止。 |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10 |
学生活动安全管理 |
建立健全学生活动审批制度得5分。5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30人以上的外出活动或重要活动建立安全预案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学生工作部 安全保卫部各分院
|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和论坛、讲座等管理25分
|
15 |
校园网管理 |
校园上网场所管理规范,校园内无违规、违法设置的网站、网吧得5分;网络信息管理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干预等制度健全,建立网络管理队伍、网上评论员队伍,并有效开展工作得10分。未到要求不得分。 |
*党院办 教育技术中心
|
10 |
校园论坛、讲座等管理 |
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和审批工作档案,校园内未发生有错误倾向报告、讲座得10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扣完10分为止。 |
*学生工作部 党院办 科技合作部 各举办部门 |
三、校园预警机制建设(10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制度 25分 |
25 |
建立大学生思想动态定期研判制度 |
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2次分析研判工作,提出教育引导的对策得10分。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并建立工作档案得15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扣完25分为止。 |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制度25分 |
25 |
定期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 |
每学期至少集中开展1次排查化解工作得10分。建立工作档案,实行隐患登记和化解台帐制度,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人员得15分。未达到要求酌情扣分,扣完25分为止。 |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公共事务部 |
重点人群帮扶体系35分 |
35 |
建立健全大学生重点人群帮扶工作体系 |
通过开展身心普查、学生状况调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家庭经济有困难、完成学业有难度、心理有障碍、行为有失范记录、信教学生等重点群体的状况,制定帮扶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档案,定期进行分析检查得3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35分为止。 |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信 息 工 作 15分 |
15 |
建立健全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
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情报掌握准确、及时得5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可扣15分。按要求报送校园安全稳定信息,没有发生迟报、瞒报现象得10分;每发生一起瞒报现象扣10分,发生2起以上瞒报情况的每起扣15分,扣分不封顶。 |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四、应急处置机制建设(10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工 作 预 案 25分 |
25 |
建立健全校园各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
有预案、操作性强得10分; 建立“校园110”等快速反应组织得1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25分为止。 |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公共事务部 各分院 |
遇 险、 自 救 教 育 与 演 练 20分 |
20 |
开展遇险自救演练,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灾难性事件自救知识教育 |
每年组织开展2次演练得10分;面向全体学生普及火灾、自然灾害、车祸等遇险自救知识得10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20分为止。 |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公共事务部 各分院 |
校 园 突 发 事 件 处 置 55分 |
55 |
突发事件处置 |
突发事件处置迅速,达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和控制在校园内的得35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35分为止。 |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善后处理 |
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广大师生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妥善进行善后处理,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档案或者善后处理制度齐全且无事故发生得20分。未达到要求的酌情扣分,扣完20分为止。 |
*安全保卫部 党院办 学生工作部 各分院 |
五、保障措施(10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技 防 设 施 建 设 50分 |
50 |
校园技防设施符合规范,运行正常 |
校园重点部位都安装技防设施得20分。每少1个部位扣5分,扣完20分为止。 各种设施运行正常且管理到位得20分。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5-20分。 保卫人员能够熟练使用设备,设备利用率高得10分;达不到要的求扣5-10分。
|
*安全保卫部 公共事务部 |
学 生 工 作 队 伍 建 设 20分 |
20 |
辅导员队伍完备 |
生师比不低于200:1配备专职辅导员得15分。未达到要求扣10分。 |
*人力资源部 学生工 作部 |
心理健康机构、队伍建设 |
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机构健全,每5000名学生配备1名专职人员得5分。未达到要求,扣15分。 |
*人力资源部 学生工作部 |
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10分 |
10 |
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 |
定期开展保卫人员培训工作的得5分;未做到不得分。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规范保安队伍的得5分;未做到的不得分。 |
安全保卫部 |
安全 保卫 工作 经费 落实 20分 |
20 |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合理 |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逐年增加;按生均比例不低于上年得10分。每年安排一定额度平安校园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消防、技防、交通安全、心理健康、保卫部门装备建设、维护和人员学习提高的得10分。达不到要求酌情扣分,扣完20分为止。 |
计划财务部 |
六、实际成效(32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重 大 事 件 情 况 230分 |
230 |
1.一学年内无群体事件(包括群殴、哄闹等事件)。 2.学年内无火灾事故、爆炸事件。 3.无涉及师生的非法宗教活动。 4.一学年内无食物中毒事件。 5.一学年内无职工、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在校园内或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外活动)。 6.一学年内无罢课、非法游行、非法集会等群体性事件。 |
1.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得40分。每发生1起群体性事件扣30分。处置不善再扣20分。 2.无火灾、爆炸事故得40分。每发生1次火灾或爆炸事故扣30分。处置不当再扣20分。 3.无涉及师生的非法宗教活动得40分。每有1起10人以上师生参加的非法宗教活动扣10分,扣完40分为止;有师生组织的非法宗教活动,或有师生参加邪教活动的不得分。 4.未发生的得25分。发生5人以下的中毒事件扣15分;发生5人以上,49人以下的中毒事件扣25分。处置不当再扣20分。 5.零死亡得60分。有非正常死亡事故,比上年下降扣20分;与上年持平扣40分;比上年上升扣60分。处置不当再扣30分。 6.未发生的得25分。发生5人以上,49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不得分。处理不当再扣20分。 |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教务管理部 公共事务部各分院
|
违 法 犯 罪 情 况 50分 |
50 |
一学年内职工、学生违法犯罪发案率明显下降(以公安、检察、司法部门立案为准) |
无刑事案件的得30分;有刑事案件,比上一年下降,扣10分;与上年持平扣20分;比上一年上升扣30分。治安案件发案率比上一年下降的得20分;与上一年持平扣10分;比上一年上升的扣20分。 |
安全保卫部 |
其 他 影 响 校 园 稳 定 事 件 20分
|
20 |
1.一学年内无上访事件。 2.一学年内无失泄密事件。 |
1.无上访情况的得15分。每发生一起5人以下的上访事件,扣10分;每发生一起5人以上、19人以下的上访事件扣30分。 2.没有失泄密事件得5分。有一般失泄密事件扣5分,有涉及国家重大机密失泄密事件扣20分。 |
各责任部门
|
学 生 评 价 20分 |
20 |
学生对校园稳定的评价 |
95%以上学生认为在校学习、生活有安全感得20分。每下降5%扣10分。 |
安全保卫部 |
七、特色创新(5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特 色 创 新 |
50 |
校园安全稳定特色创新工作 |
坚持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效,且在全省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特色创新工作得50分。未认定,不得分。 |
安全保卫部 |
八、有关部门评价(50分)
评估 项目 |
权重 |
评 估 内 容 |
评 分 标 准 |
责任 部门 |
当地公安部门评价10分 |
10 |
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实际成效显著;总体影响良好 |
总体影响良好得10分。有缺陷扣分。 |
安全保卫部 |
当地综治部门评价10分 |
10 |
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实际成效显著;总体影响良好 |
总体影响良好得10分。有缺陷扣分。 |
安全保卫部 |
当地消防部门评价10分 |
10 |
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实际成效显著;总体影响良好 |
总体影响良好得10分。有缺陷扣分。 |
安全保卫部 |
当地卫生部门评价10分 |
10 |
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实际成效显著;总体影响良好 |
总体影响良好得10分。有缺陷扣分。 |
公共事务部 |
当地交警部门评价10分 |
10 |
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实际成效显著;总体影响良好 |
总体影响良好得10分。有缺陷扣分。 |
安全保卫部 |
注:表格中责任栏内打*符号的为责任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