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中心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环境和师生生活秩序,及时应对学校餐厅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饮食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范围
学校餐厅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1.成立饮食服务中心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
2.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防治工作,研究制订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饮服中心所属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组织抢救中毒师生、落实车辆、医院、120急救中心。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的起因,并根据事件的大小情况及时上报上级有关单位,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三、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信息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食品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四、前期工作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采供部要严格把关,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关。
2.严把餐厅仓库关。各餐厅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规定非餐厅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餐厅仓库。定期对仓库里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食品加工与出售关。各餐厅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出售的米饭、菜肴、油炸食品无异味、无严重烧焦、烧糊、杂物及夹生等,严格对剩余食品的处理,要做到烧熟、烧透,以防中毒。
4.严把餐具消毒关。饮服中心所属各餐厅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五、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当发现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饮食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同时,保护好中毒现场,及时与学校卫生所医务人员联系对食物中毒或被感染人员进行急救治疗。一旦发现情况严重,有生命危险时应紧急送往同德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抢救,落实车辆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报警的同时必须报告公共事务部领导和办公室。
2.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对发现食物中毒症状的师生,做好登记工作,并将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样食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3.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学校、公共事务部领导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饮食服务中心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严肃处理,追究领导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