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内交通道路安全,学院将于10月13日至10月24日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非机动车辆整治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非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禁止逆向行驶,禁止违规载人。
2.无牌电动车禁止进校,骑行电动车时须佩戴头盔,确保安全。
3.车辆应按划定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校园环境秩序。
4.禁止在建筑物内、楼梯间、走廊等室内场所及其他有碍交通的区域停放,严禁占用、堵塞消防应急通道、无障碍通道。
5.电动车须在集中充电点进行充电,禁止在宿舍、楼层通道、教学楼、实验楼等场所充电。严禁飞线充电或将电池带入室内充电。
整治期间,学院将采取设点检查和巡查的方式,对违规的非机动车辆登记相关信息,依规处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文明行车和有序停放的教育引导,协助维护好本单位周边停放站点的停放秩序并形成长效机制。请广大师生自觉配合,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安全保卫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