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届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保证毕业生的户籍顺利落户,按照当地户籍工作管理要求,现将有关户籍迁移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与迁往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可入户后认真填写迁移地址,户口迁移证办出后修改比较复杂,需要向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请确认好再填写。
2.学生迁往原籍的,迁移地址须写详细;
3.学生迁往工作单位的,填写当地人事局或单位落户详细地址;
4.学生因考研或其他原因暂不迁出的,长安派出所可保留两年户籍,毕业后本人凭身份证、毕业证两年内可随时去长安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5.学生凭毕业证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办出后请及时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6.如有不能顺利毕业的情况,学生拿到毕业证后可自行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毕业生户籍实行统一批次全部迁出,请各二级学院将《东方学院2025届毕业生户籍迁移名单》领导签名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于2025年5月26日下班前交到安全保卫部,电子稿发送邮箱1156209608@qq.com。联系人:孙红云,电话:87571160。
安全保卫部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