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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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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28 08:30:02    来源: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各类校园和校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清明节期间学院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放假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针近期学院和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组织力量针对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严密制定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清明节假期期间学院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学院安全工作要求,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突出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人群集中场所,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关好图书馆、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关闭其内电源,切实做好防风、防水、防火工作;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完善预案,坚决杜绝因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在清明节前通过主题班会、讲座、网络、微信以及QQ群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系列安全教育活动,重点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电信诈骗、心理健康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法制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在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中,已限制校内通行授权的学生请在假期中将电动自行车驶离校园。

四、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并认真履行报告制;要健全安全应急协调和处置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按信息报送要求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7571110。

清明节期间注意出行安全,文明交通行为,文明祭奠,不在野外动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提倡过一个文明、平安的假期。



安全保卫部

2024年3月28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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