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部长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1-02 15:57:29    来源: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11月9日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五周年,同时也是第32个全国消防日和我省第30个消防日。根据《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消防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橱窗、横幅海报、网络媒体、主题班会、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发动师生员工登录“全民消防学习平台”,全面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继续组织开展新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学院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序号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活动参与对象

活动地点

备注

1

119消防日主题讲座

11月9日下午1:30分

部分师生代表

图书馆7楼报告厅


2

消防宣传展板

11月9日-11月16日


一食堂小广场


(二)开展消防技能现场体验活动

11月10日下午1:30分,安全保卫部联合学生工作部在一食堂小广场开展消防技能现场体验活动,逃生屋疏散演练、实践操作灭火器以及水带的使用方法,亲身感受昏暗且烟雾弥漫的环境下如何迅速找到出口逃生。

学院消防技能现场体验活动

序号

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

活动参与对象

活动地点

备注

1

消防逃生屋疏散演练

11月10日下午1:30分

全体楼宇管理员、保安、驻楼辅导员、楼层长及后勤各中心代表、部分学生代表

一食堂小广场

专人讲解、培训

2

消防水带使用实操体验

11月10日下午1:30分

全体楼宇管理员、保安、驻楼辅导员、楼层长及后勤各中心代表、部分学生代表

一食堂小广场路边

专人讲解、培训

3

心肺复苏教学实操

11月10日下午1:30分

全体楼宇管理员、保安、驻楼辅导员、楼层长及后勤各中心代表、部分学生代表

一食堂小广场

专人讲解、培训

4

模拟灭火演练

11月10日下午1:30分

全体楼宇管理员、保安、驻楼辅导员、楼层长及后勤各中心代表、部分学生代表

一食堂小广场

专人讲解、培训

届时欢迎各位老师前来观摩。

(三)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辖区范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等为重点检查场所,对查出的消防隐患建立工作台账,立即开展整改,自身无法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安全保卫部。

四、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策划、落实好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二)拓展形式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抓好“规定动作”,落实“自选动作”,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宣传月活动与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本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查找问题和不足,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消防安全工作任务落地、做实,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学生工作部

安全保卫部

2023年11月2日

  关于公布学院安全知识竞赛获奖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安全教育考试成绩的通知
 

版权所有 ©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安保部 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