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财大东〔2014〕128号文件规定,经安全保卫部、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民主评议,评选小组认真审议,决定推荐孙红云同志为2022-2023学年先进工作者,现按学院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6月14日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2023年6月14日16:00前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反馈到安全保卫部杜晗君老师处、继续教育学院何新荣老师处。
联系电话:杜晗君老师0573-87571159、何新荣老师0573-87571519。
安全保卫部、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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