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确保“清明”节日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清明”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醒师生员工要特别注意在清明扫墓过程中,做到文明、环保并切实注意防火安全工作,注意饮食卫生安全,注意自身财物保管和人身安全。
二、加强师生员工的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分院、各部门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离开办公室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同时督促学生放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和贵重物品等,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师生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外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或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法;旅游、探亲访友等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文明乘坐车、船、飞机,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师生应到正规售票点购买车票,不可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切实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四、师生集体外出开展各种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参观、学习、春游等活动前,活动组织部门须按照学院相关制度进行审批,并根据出行中可能遇到的情况要做好充分准备,制定相关预案,确保师生安全返校。
五、放假期间各部门值班人员发现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7571110。
安全保卫部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