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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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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初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2-12 14:31:41    来源: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岁末年初和春季开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春季开学初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学后一周内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特别对宿舍、食堂、图书馆、影剧院、实验室、教室等人员集中场所,配电房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查。要认真查、反复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对检查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二、认真组织开展新学期安全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学院安全工作重点和季节特点,广泛开展反诈防骗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潮安全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风险预警,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继续加强道德法治教育,做好心理健康排摸,继续加强安全实践和体验教育,继续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全力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学院“三防”建设和日常校园安全管理,着力消除重点领域安全隐患,严防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消防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要进一步深入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7571110。

安全保卫部

2023年2月12日

  安全保卫部2023年三月值班表
  关于寒假楼宇值班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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