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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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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期末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2-16 15:56:47    来源: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36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学期末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积极利用数字化手段,深入细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校园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实现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二、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全面深入排查涉校安全风险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对照《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等工作规范,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进行深入排查,以“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标准、“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推动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坚决杜绝“查而不改”、搞走过场。

  1. 坚持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

    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注重“长短”结合,既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消除当前安全隐患风险;又要对照相关工作规范要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治理”,强化风险隐患动态排查和闭环管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2. 突出校园安全重点领域排查整治。

    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突出工作重点,对容易发生较大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和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领域进行重点排查、重点整治。校园安全重点领域详见附件。

    (四)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假期安全宣传教育。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学院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校园安全风险的规律、特点和学生的认知能力水平,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专题的法治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道德法治、心理健康、防范欺凌、防范溺水、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禁毒反恐、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教育。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研判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形势,认真填写《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领域问题清单与整改情况》(见附件),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报告需客观反映当前学院安全工作状况和存在问题,要有事例、有数据,并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29日前上交学院综治办。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即查即报。联系人:安全保卫部张旭群,电话:0573-87571157。

    附件:《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领域问题清单与整改情况》

    院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关于安全保卫部2022年度职工考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评选2022年度“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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