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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校内违规驾驶的安全提醒
时间:2021-10-12 13:46:46    来源:       阅读:

各位师生:

为校园文明平安,规范校内交通行为,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71日至9月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211012


  安全保卫部2021年十一月值班表
  关于开展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21级新生安全教育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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