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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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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6 09:17:09    来源:       阅读: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维护校园消防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时间

2021926-28

   二、排查目标

各部门、各单位要与928日前对各自分管区域建筑楼道、阳台、露台、架空层、强弱电间等堆积可燃易燃杂物进行及时清理,并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三、排查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应限定整改时间,并形成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学院综治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本单位所属办公、教学、实验场所、公共区域均要设立安全责任人。

   五、材料上报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包括现场已整改完毕的)详细记录,于92915时前将本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排查记录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安全保卫部。如在排查记录中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中注明整改时间。

隐患排查联系人:张旭群0573-87571157

附件: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


安全保卫部

2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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