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校园文明平安,规范校内交通行为,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4月1日至4月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车牌 |
单位(部门) |
违规行为 |
违规时间 |
浙A8AL47 |
文化传播与设计 学院 |
逆向行驶 |
2021/4/13 |
浙AJ99S7 |
饮食服务中心 |
超速行驶51km/h |
2021/4/3 |
浙AJ99S7 |
饮食服务中心 |
超速行驶50km/h |
2021/4/9 |
浙AJ99S7 |
饮食服务中心 |
超速行驶51km/h |
2021/4/13 |
浙AJ99S7 |
饮食服务中心 |
超速行驶50km/h |
2021/4/23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