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密做好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学院的消防安全。根据上级单位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点”,不让安全隐患积聚成火情火险,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机房、配电房、校内经营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确保上述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整改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于2021年1月7日—14日组织力量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部位、相关的办公、实训实验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如有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部。
2、学校检查阶段:2021年1月15日-18日,我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3、巩固提高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检查情况及时整改,并持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保持前期自查整改成果。
三、其他事项:我部将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服务,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3-87571157(9207127)。
安全保卫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