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学院安全文化,着力提升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浙安委办〔2020〕15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相关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紧扣“一条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
二、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项活动。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宿舍、食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三、深化师生安全素养持续提升。重点做好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因地制宜,向师生宣传疫情防控、电信诈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食品安全等校园安全知识,通过典型事故案例,使师生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如有特殊情况,请各分院、各部门及时上报至安全保卫部,联系人:孙红云,电话9211160;邮箱:1156209608@qq.com。
安全保卫部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