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守法行车、规范停车是驾驶员应有的素质。校园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特提醒驾驶员务必注意交通安全。
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9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现予公布:
 
  
   |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违规行为 | 时  间 | 
  
   | 毛强 | 联通营业厅 | 赣E2544F | 超速行驶,50km/h | 2019/11/23 | 
  
   | 张蕾 | 会计分院 | 浙A6581R | 超速行驶,50km/h  | 2019/11/15 | 
  
   | 方海斌 | 党院办协议租车 | 浙AK638X 
 | 超速行驶,52km/h | 2019/11/26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