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守法行车、规范停车是驾驶员应有的素质。校园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特提醒驾驶员务必注意交通安全。
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9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现予公布: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违规行为 |
时 间 |
毛强 |
联通营业厅 |
赣E2544F |
超速行驶,50km/h |
2019/11/23 |
张蕾 |
会计分院 |
浙A6581R |
超速行驶,50km/h |
2019/11/15 |
方海斌 |
党院办协议租车 |
浙AK638X
|
超速行驶,52km/h |
2019/11/26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