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守法行车、规范停车是驾驶员应有的素质。校园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特提醒每一位驾驶员:务必注意交通安全,注视跑步学生及行人的运动轨迹。
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9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现予公布: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违规行为  | 
   时  间  | 
  
  
   柳迪  | 
   法政分院  | 
   苏NA159L  | 
   超速行驶,51km/h  | 
   2019/09/20  | 
  
  
   吴侃  | 
   外国语分院  | 
   浙AR381H  | 
   超速行驶,53km/h  | 
   2019/09/11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