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守法行车、规范停车是驾驶员应有的素质。校园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师生,特提醒每一位驾驶员:务必注意交通安全,注视跑步学生及行人的运动轨迹。
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9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现予公布: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违规行为 |
时 间 |
柳迪 |
法政分院 |
苏NA159L |
超速行驶,51km/h |
2019/09/20 |
吴侃 |
外国语分院 |
浙AR381H |
超速行驶,53km/h |
2019/09/11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