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依据学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机动车在校内不得逆向行驶。在我院6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现予公布: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违规行为 |
时 间 |
王剑雄 |
学生工作部创业校友 |
津RSY260 |
超速行驶,50km/h |
2019/06/10 |
王剑雄 |
学生工作部创业校友 |
津RSY260 |
超速行驶,51km/h |
2019/06/02 |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