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根据浙教办函〔2019〕196号《关于建立安全事故(案事件)倒查分析工作机制的通知》和浙教办函〔2019〕198号《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学院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期末安全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分院、各部门安全责任负责人要牵头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认真排查安全漏洞和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部位,仔细排查防火、防盗、交通、危险化学品、毕业生离校等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严格按照学院应急处置规章制度有关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同时按要求报送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并做好事后调查分析工作。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信息报送、调查分析、责任追究的安全工作。
四、开展废弃自行车清理工作。学院将于6月20日-30日开展废弃自行车清理工作,请各分院、各部门通知师生于6月20日前将停放在校内自行车擦拭干净并摆放整齐。如若在清理过程中,发生因自行车乱停乱放或破旧积灰被当作废弃车辆的情况,请车主于7月15日前到7号宿舍楼架空层保安室认领。
请各分院、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期末安全隐患排查和信息报送等安全工作,如有问题请及联系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公共事务部
安全保卫部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