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浙教办函〔2018〕316号《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校园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今日起,按照火灾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火灾防控和消防安全宣传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分院、各部门要坚持“消防安全无小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入研判校园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形势,强化管理、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本院火灾防控工作。
二、深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大火”这一底线
各分院、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做好本院电气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检查高层建筑、食堂、宿舍、图书馆、影剧院、配电房、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重点场所。着重排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对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瓶车违规充电等易发生事故的高危问题开展经常性排查。开展大型群体性活动前要制定和完善专项消防预案,加强消防管理。
三、以“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为契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各分院、各部门要常态化抓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主题教育、火灾疏散逃生演练等内容丰富的活动,切实巩固和提升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认真履职,强化督查,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各分院、各部门要做到常规检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突出重要节点火灾防控,严查严管严惩,形成发现隐患、整治隐患、复核确认的闭环,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随时进行督查。
安全保卫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