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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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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学生预防金融诈骗、不良校园贷等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11 15:12:54    来源:       阅读:

各分院:

根据浙教办函〔2018〕283号《关于做好新学期高校大学生预防金融诈骗、不良校园贷等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生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等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升自我安全防护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学生特别是新生入学防骗安全教育力度

各分院要结合近几年学校高发的诈骗具体案例,区分诈骗类型,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诈骗、不良校园贷等案例以及举办防诈骗主题安全教育等活动来对学生重点进行防诈骗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化解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各分院要开展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基本金融常识,了解不良校园贷的危害,了解基本的金融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政策,增强学生对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对有害网络借贷业务甄别和抵制能力。

三、加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力度

各分院要关心关注学生消费情况,教育学生理性消费,结合实际,量入为出,纠正超前消费、过度消费和从众消费等错误观念。

四、健全、强化金融诈骗案件、不良贷款预防机制

各分院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加强学生参与网络借贷、不良消费、金融充值等行为的监测,对于有异常情况的学生,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跟进并了解情况,排查安全风险隐患。特别对涉及暴力催贷、被威胁甚至被胁迫从事非法交易的学生要重点关注,精准帮扶。

各分院要充分认识校园金融安全风险,按照通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分院学生防诈骗、防不良校园贷等安全教育工作的具体落实,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至安全保卫部。联系人:孙红云;电话:9211160。


                                      安全保卫部

                                     2018年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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