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分院:
“十一”国庆假期将至,为维护“十一”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在祥和、安宁的氛围中欢度节日,现就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十一”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在关爱全院师生安全的同时,要加强节假日外出意外事故的发生,进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值班。
二、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各分院要认真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使用电器,堵塞每个工作环节上可能出现的漏洞,消除隐患,确保部门、分院内部的安全。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的部门,应及时起用,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各分院的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要妥善保管好;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离开办公室一定要管好门窗、切断电源;并督促学生在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明乘坐车、船、飞机;师生集体组织外出,要严格审批手续,部门、分院组织的必需经本部门、分院的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安全保卫部备案。
五、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以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师生回家期间,应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运营的车辆。
六、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家庭生活中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长假期间师生员工要注意劳逸结合;远离黄、赌、毒;要特别注意餐饮卫生;节日期间是街面犯罪的高发期,行车、走路要注意财物的保管和自身的安全。
七、加强国庆期间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分院要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对校外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八、“十一”长假期间各部门、各分院要安排好值班。发现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安全保卫部24小时值班电话:87571110
安全保卫部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