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各班级安全委员、公共事务部:
为切实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降低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现结合我院实际工作,拟对2016级大一各班级安全委员和相关部门职工进行消防培训。
一、参加培训人员范围:
2016级大一各班级安全委员,公共事务部相关部门职工。
二、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8日下午12点30分至15点(12点30分前在行政楼统一乘车)
三、培训地点:
海宁市长安镇专职消防队
四、培训活动内容
1、讲授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的使用。消防理论知识(含《消防法》、消防基础常识、高楼逃生知识及注意事项,家庭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与使用方法、电器起火、厨房起火、车辆起火等火灾事故的处理方法等)
2、消防实操(含灭火演练等)
安全保卫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