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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校内超速驾驶的安全提醒
时间:2017-04-21 10:25:40    来源:安保部/人武部       阅读:

各位师生:

    为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4月11日至2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部    门

车  号

车速

时  间

赵婧

人文与艺术分院

浙AV6V87

57

2017/04/19

孙建清

物业中心绿化维护

浙FCU712

54

2017/04/19

代献飞

饮食服务中心

皖S1M946

53

2017/04/13

代献飞

饮食服务中心

皖S1M946

50

2017/04/18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超速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7年4月21日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校内超速驾驶的安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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