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10月1日至31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部 门 车 号 违规行为 时 间
冯仰开 一食堂三楼酒店送货 浙FB356R 超速行驶,52km/h 2017/10/01
沈红艳 安全保卫部保安队 浙F016SN 逆向行驶 2017/10/09
李鑫益 教务管理部 浙F093DJ 超速行驶,51km/h 2017/10/19
郑守令 创业学院 浙CQ6J88 逆向行驶 2017/10/27
孙建清 公共物业中心绿化维护 浙FCU712 逆向行驶 2017/10/28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