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6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
部 门 |
车 号 |
车速 |
时 间 |
王志洪 |
人文与艺术分院 |
浙A2HP31 |
59 |
2017/06/09 |
金峰峰 |
财税分院 |
浙AJF246 |
56 |
2017/06/27 |
周威 |
工商管理分院 |
浙F797FP |
55 |
2017/06/29 |
蔡佑民 |
法政分院 |
浙AC086N |
51 |
2017/06/21 |
公车 |
浙江财经大学 |
浙AM357C |
50 |
2017/06/05 |
赵红英 |
党院办 |
浙BV97Y1 |
50 |
2017/06/05 |
6月4日,监测到车辆号浙AN0Y38的逆向行驶行为(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黄薏静)。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