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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校内超速驾驶的安全提醒
时间:2017-07-01 14:38:23    来源:安保部/人武部       阅读:

各位师生:

    为创建和谐校园,规范校内交通管理,提高学院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6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部    门

车  号

车速

时  间

王志洪

人文与艺术分院

浙A2HP31

59

2017/06/09

金峰峰

财税分院

浙AJF246

56

2017/06/27

周威

工商管理分院

浙F797FP

55

2017/06/29

蔡佑民

法政分院

浙AC086N

51

2017/06/21

公车

浙江财经大学

浙AM357C

50

2017/06/05

赵红英

党院办

浙BV97Y1

50

2017/06/05

    6月4日,监测到车辆号浙AN0Y38的逆向行驶行为(学生工作部公寓管理黄薏静)。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7年7月1日

  新生报到日教工车辆停放安排
  关于切实做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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