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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校内违规驾驶的安全提醒
时间:2018-06-04 17:59:11    来源:安保部/人武部       阅读:

各位师生:

为校园文明平安,规范校内交通行为,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5月1日至31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部    门

车  号

违规行为

时  间

郑书益

教育技术中心

浙C0PE58

超速行驶,导致消火栓撞断

2018/05/20

沈婷

公共事务部物业服务中心

浙AQC550

超速行驶,60km/h

2018/05/14

谢奇聪

文化传播与设计分院

浙BL08L6

超速行驶,57km/h

2018/05/02

蔡佑民

法政分院

浙AC086N

超速行驶,54km/h

2018/05/08

罗文

工商管理分院

浙A136XG

超速行驶,51km/h

2018/05/25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8年6月4日

  关于开展废弃自行车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创意征集大赛和安全生产摄影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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