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为切实推动学院安全文化,着力提升师生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相关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切实加强宿舍、食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等校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认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
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要因地制宜,重点向师生宣传防溺水、交通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电信诈骗等校园安全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若有特殊情况,请各分院、各部门及时上报至安全保卫部,联系人:孙红云,电话9211160,邮箱:1156209608@qq.com。
安全保卫部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