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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校内违规驾驶的安全提醒
时间:2018-05-03 09:54:40    来源:安保部/人武部       阅读:

各位师生:

为校园文明平安,规范校内交通行为,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依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第一条,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30km/h的规定,在我院4月1日至30日的机动车违规超速监测数据中,现公布具有严重超速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校内车辆信息:

姓  名

部    门

车  号

违规行为

时  间

李晓星

创业学院

浙A102QL

超速行驶,58km/h

2018/04/20

陈晓菲

金融与经贸分院

浙A13S61

逆向行驶

2018/04/24 

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内相关交通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秩序和生活环境。请各分院、各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对违规行驶的驾驶员进行相关安全提醒。

 

安全保卫部

2018年5月3日

  关于开展消防演练的通知
  关于我校“校园贷”排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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