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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政治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14-11-18 16:32:37    来源:安保部/人武部       阅读: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促进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发生的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包括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抗议、罢课、罢餐等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学院稳定与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院预防处置政治性、群体性突发事件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所辖单位、部门安全与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就所辖单位、部门预防处置政治性突发事件向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各部门、各分院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部门稳定与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就本单位、部门预防处置政治性、群体性突发事件向分管领导负责。

(二)预防为主原则。

各部门、各分院要不断提高全院师生防范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的意识,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预防与防护措施,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快速反应原则

党院办、安全保卫部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或反映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制止事态扩大。同时要根据事态的发展分别向省教育厅、市公安局汇报,安全保卫部应根据情况迅速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取证工作。各部门、各分院要密切关注本单位、部门事态发展,做好应对工作。

(四)积极疏导原则。

要积极做好说服疏导工作,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处置果断,同时,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严格防止事态扩大。

(五)减少损失原则

一旦发生影响校园及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各部门、各分院要全力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避免伤亡事故,切实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处置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党委书记、院长兼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分管院领导兼任,党院办、党委学工部、人事组织部、教务部、安全保卫部、公管事务管理部、后勤服务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指挥中心是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校园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随时掌握事态发生、发展的情况,随时汇总、分析、上报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及实际事态状况,提出处置事端的决策性意见和具体工作措施;协调处理各项工作;宣布学院进入敏感时期、启动应急预案的实施。

(三)指挥中心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工作组、宣传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机动工作组。

1、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院应急办)设在党院办,党院办主任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院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

(1)及时了解情况,向领导提供相关信息;

(2)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3)及时传达指挥中心的指示等。

2、现场工作组:成员由党委学工部、团委、安全保卫部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学工部部长和安全保卫部长为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现场的劝阻、疏导、制止工作;

(2)根据指挥中心指令,具体组织实施处置工作,随时听取最新指示,坚决制止打、砸、抢、烧等破坏活动,尽快平息事态;

(3)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态发展的新动向、新情况;

(4)在学生集聚时,要立即组织力量深入学生群体,了解闹事学生的核心人物、骨干分子信息,组织并依靠学生党团员骨干对闹事的核心人物、骨干分子开展思想工作,分离闹事骨干分子与跟随学生,并随时向指挥中心请示、报告情况;

(5)当劝止无效,学生上街游行时,现场工作组要安排人员随从前行。

3、宣传联络组:成员由党院办、院团委、教育技术中心等负责同志组成。团委书记为组长,主要职责是:

(1)控制院广播台、网络等宣传工具,确保院广播电台、网络等宣传工具的正常使用;

(2)根据指挥中心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

(3)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控制,制止各种势力的宣传破坏活动。

4、安全保卫组:成员由安全保卫部、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安全保卫部副部长为组长,主要职责是:

(1)加强戒备巡逻,做好对院内重点要害部门的保卫工作;

(2)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有关信息和取证工作,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取得支持,并及时向指挥中心和公安机关报告事态进展和处置情况;

(3)密切观察突发事件的动向,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一经发现,协助公安机关予以缉拿;

(4)承担其他应急性特殊任务。

5、后勤保障组:成员由公共事务管理部、后勤服务公司负责人组成,公共事务管理部部长为组长。主要职责是:

(1)根据指挥中心指令,为平息事态提供医疗救护、机动车辆、食品供应、有关器材等;

(2)确保学院水、电、餐饮等的正常安全供应,配合保卫组守护好水电、通讯设施,以防破坏。

6、机动工作组:成员由全体党员干部、学工部干部、辅导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中心指令随时准备增援。

四、处置程序

校园重大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预测、预防、预案应急启动、现场指挥和处置、善后处理等五道程序:

(一)预测程序

1、收集信息:各部门、各分院要整合信息监测资源,依托辅导员、班主任、师生安全信息员、综治联络员等信息渠道,全面收集师生员工中可能形成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的信息。

2、观察了解:要针对社会形势变化和学院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偶发性、阶段性重大事件的动态,经过分析预测,发现突发事件发生的苗头。

3、分析形势:要通过分析全院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分析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性因素,把握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发生的根源。

4、提供决策:要通过综合各种信息,根据不同时期社会和学院的形势,抓住各种倾向性思想苗头和群体性活动倾向,做出正确预测,为及时化解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预防程序

1、平时预防:对于已经知道且可能发生的重大校园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院应急办要结合各项管理活动,充分利用学院网络系统、监控系统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2、建立数据库:要建立学院师生员工情况管理数据库,将学院的人事、教务、学生、后勤、学生会和各分院在日常工作中采集的个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思想动态、行为作风、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学习态度、朋友关系等信息输入到相应的数据库,为预防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提供依据。

3、信息反馈:应急办公室应定期向总指挥部提供有关信息的详细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方便。

4、及时监控:学院监控系统要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进行适时监控。

(三)预案应急启动程序

1、事件发生后,由学院总值班室或安全保卫部向学院党政“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由党院办和安全保卫部向省教育厅、公安部门汇报。各工作组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重大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可跨越以上程序,直接拨打110、120、119电话,寻求援助。

2、启动应急程序:由学院总指挥发出指令,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总指挥直接通知与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参与人员有关的单位、部门领导以及现场总指挥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工作组。

(四)现场指挥和处置程序

1、封锁现场:事发单位或部门应及时向院应急办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将闹事者和围观者分割开来,控制事态发展。

2、及时排查:及时排查突发事件的为首者、组织者,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在第一时间做好思想工作。

3、开展疏导: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相关单位、部门在突发事件后应立即组织本单位、部门的干部、辅导员、任课老师等力量,按年级、班级、部门分离师生,做好教育劝阻工作,动员师生回院、回公寓。积极利用广播、网络等宣传工具和平台,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在取证后及时清理各种非法标语、传单、刊物等。

4、稳定情绪:各部门、各分院要迅速动员和组织调动力量,全力稳定本院师生思想情绪,避免采取过激行为而使更多师生卷入政治性、群众性事件而使事件扩大化。

5、采取措施:当院内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冲出学院、继续进行非法活动时,要及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强行制止。同时组织力量,跟随队伍继续劝说,分离闹事骨干与一般参与人员。在情况紧急和必要时,配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将他们带离闹事地点。若发现院外人员进入非法闹事集合点,由安全保卫部负责劝其离场。对私自录像、拍照的,要立即制止并迅速报告学院领导、公安机关。另外,要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严防个别闹事者铤而走险。

6、信息发布:由党院办接待各类媒体,向院内外发布事件信息。未经学院同意,一般不接待媒体进院采访报道。

(五)善后处理程序

1、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师生回到学院、公寓后,要继续做好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各项工作。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服务,以进一步稳定师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2、总结教训。整个事件平息后,指挥中心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和预案,避免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由院应急办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各方面的稳定工作。

3、事件书面资料存档。保卫部门要将事件的原因、处置过程、处置结果、教训等书面材料按事件类型,汇总完整资料并存档。

五、综合保障

(一)建立应急队伍:各部门、各分院要建立制止重大政治性、群众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队伍,要在国际、国内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以及政治敏感期,经常深入师生了解思想,摸清动态,力争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各分院应建立深层次的信息网络,特别注意收集深层次的思想反映和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加强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权。

(三)坚持宣传疏导:全院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有责任、有义务对不稳定苗头进行劝阻和疏导,并及时将情况向党院办、党委学工部、安全保卫部报告。凡知情不报、见危不救或临阵脱逃的,必须严肃处理。

(四)安全保卫部要加强对政治性、群体性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严厉打击借此机会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发生混乱和滋生其它事件。

六、其他

(一)本规定由院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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